新形势下,政府购买服务怎么实施?湖南的办法来了

湖南政府采购网 2020-08-05 00:00:00

近日,湖南省财政厅出台《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湘财综〔2020〕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善公共服务供给,助力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在构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体系方面,此次出台的《办法》不乏创新突破,亮点多多。且听湘财君一一道来↓↓


01

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解读:谁来管?管什么?



1 遵循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
2 实施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3 目录制定(1)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综合指导性目录。(2)省级部门牵头在综合指导性目录范围内编制本部门指导性目录。(3)市州、县市区参与省级部门指导性目录编制,并按照省级部门指导性目录执行。




02

完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体系


解读:谁来买?谁来卖?



1 购买主体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强调其国家机关属性。党的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组织机关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服务的,参照执行。
2 承接主体(1)综合考虑城乡基层社区或某些特殊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组织型承接主体缺乏或优势不足的情形,新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作为承接主体,完善了公共服务供给体系。(2)根据部门预算改革情况,规定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相应经费预算应调整至行政主管部门,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进一步助推事业单位改革、市场主体培育。
3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因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负责直接提供特定领域公益服务的主体,应全力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保障的群团组织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类似,参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执行。所以两者既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也不属于承接主体。



03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解读:哪些事项不能买?



1 强调政府购买服务主要是政府职责范围内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以及政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
2 7类事项列入负面清单(1)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2)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3)政府采购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4)融资行为。(5)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设置公益性岗位。(6)财政没有安排预算的服务事项。(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



04

全国首创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解读:信息化建设怎么做?



1 构建省直单位电子财政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系统。省级政府购买服务实行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全流程一体化管理,覆盖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绩效评价全过程。
2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互联网信息平台。新增一站式关联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系统功能,实现“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
3 全省推开全流程电子化。根据全省电子财政项目建设进度,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系统逐步向市州、县市区推广,使政府购买服务全流程电子化成为新时代的“工作标配”。



05

深化绩效管理


解读:怎么评价?



1 原则理念贯彻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遵循预算约束、有序实施、以事定费、公开择优、诚实信用、讲求绩效原则。
2 管理分工(1)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标准体系建设。(2)购买主体负责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跟踪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定期开展绩效评价。(3)财政部门根据需要,负责对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整体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3 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延伸阅读


沿着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推进时间轴,湖南财政狠抓落实、砥砺前行,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

2014年6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拉开了我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序幕。
2016年3月,出台财政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政策措施。
2017年,省长许达哲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政府购买服务加速“落地”湖南。12月,省财政厅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2018年2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2020年1月,政府购买服务一体化项目系统在省本级全面铺开。
2020年7月,省财政厅《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出炉,我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016—2019年,全省共完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43120个,资金总额563.2亿元。其中2019年完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0449个,资金总额120.30亿元,覆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六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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