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空调智能节能远程控制采购重新立项(湘财采计〔2023〕001925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方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27号麓谷新长海中心A1栋205房
被投诉人1:湖南中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B座1520
被投诉人2: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黄兴镇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干杉新校区
相关供应商:郑州春泉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50号北斗产业园C28-2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人所投产品不满足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2、公告未公示中标人主要产品规格型号;3-4、招标文件设置有倾向性;5、评审因素未细化;6、前一项目未公示废标原因;7、公告未公示中小企业声明函;8、中标人所投产品不满足实质性要求。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8不成立,投诉事项7部分无效、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3、4、5、6为无效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本厅决定驳回投诉。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