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湘财购〔2024〕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湘财采计〔2023〕002136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东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芙蓉中路267号东成大厦1508房
被投诉人1: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
被投诉人2:湖南省交通医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八一路474号
相关供应商1: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韶山南路498号202房
相关供应商2:湖南鸿运物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349号长城万悦汇4楼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3、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和第二名不应享受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部分无效部分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