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湘财购〔2023〕45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传承创新大楼6-8楼实验室设备采购加安装项目”(湘财采计﹝2023﹞001474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长海现代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海广场3栋A座19楼01、03室
被投诉人1: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山路58号
被投诉人2: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46号
相关供应商:湖南正海现代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336号湖南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1栋16楼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人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有误。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