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湘财购〔2023〕4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2023年湖南科技大学师范生训练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项目”(湘财采计﹝2023﹞002220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深圳市凌峰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排社区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4-5#厂房
法定代表人:夏晨
被投诉人1: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楼
被投诉人2:湖南科技大学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相关供应商:北京中庆现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5单元901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2、招标文件有倾向性。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且可能影响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因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责任人赔偿其损失。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