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湘财购〔2024〕15号)

湖南政府采购网 2024-04-30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新建学生公寓寝室及公共区域家具购置项目(湘财采计﹝2023004090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洛阳卓宏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大庄村5

 

被投诉人1:湖南工商大学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

 

被投诉人2: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采购人认为投诉人提出的第二次质疑相关事项超出法定质疑期,投诉人不认可2-3、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具有歧视4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的无效投标与第六章 综合评分表中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响应计分标准相互矛盾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3不成立,投诉事项24为无效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一)(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湖南省财政厅

 202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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