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新建学生公寓寝室及公共区域家具购置项目(湘财采计﹝2023﹞004090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长沙柜锦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国际办公家具城一楼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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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1:湖南工商大学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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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2: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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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6、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具有倾向性;2、招标文件评审标准具有歧视性;3、4、5、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3、4、5、6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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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