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安全态势感知系统二期项目(湘财采计〔2023〕002756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紫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佑母塘路799号钰龙天下佳园二期综合楼3栋514、515、516、517室-1082
被投诉人1:湖南省广播电视监测与安全播出调度中心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
被投诉人2: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相关供应商:湖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高桥现代商贸城4栋2单元20楼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2:中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厅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