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络教学服务平台项目(湘财采计〔2024〕000460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鲁班之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五一大道800号(原蔡锷中路010号)中隆国际大厦22楼2201
被投诉人1:湖南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沙市含浦校区
被投诉人2: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南路46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软件著作权具有明确指向性;2、设置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属于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3、招标文件绩要求过高。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为无效投诉,投诉事项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驳回投诉。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