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种子生产与经营专业群核心技能新技术实训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湘财采计〔2023〕004892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弘林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B3栋503-508
被投诉人1: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楼
被投诉人2: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
相关供应商:湖南高宏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南路 162 号凤凰大厦
912房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9、中标人所投产品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3、4、5、7、8不成立,投诉事项6、9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