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染色体核型智能分析系统(湘财采计〔2023〕004357)”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深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229号101栋南栋四楼
被投诉人1: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53号
被投诉人2: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标过程中,澄清通知没注明时限,致投诉人失去说明的机会,直接影响评委主观印象,导致评标过程投诉人被不公平对待;2、评标存在人为干预、明显有失公允;3、本次采购没有执行政府采购优先低价的政策;4、电脑采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5、招标文件未按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并还在鼓励采购已经废止的两型产品;6、招标文件代理服务费条款和中标公示内容不一致;7、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质疑函。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3不成立,投诉事项4、5为无效投诉,投诉事项6、7成立,但不影响中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被投诉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针对被投诉项目采购活动中出现的相关问题限期整改。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