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科技大学图书馆设备采购项目(湘财采计〔2024〕001112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新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11号
被投诉人1:湖南科技大学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
被投诉人2:智埔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楼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过程不严谨,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标标准评分,影响评标结果。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部分不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厅决定被投诉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