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砂子坳校区总理楼电梯更换项目(湘财采计〔2024〕001428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省捷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竹园社区新世纪商贸城1栋3号2楼
被投诉人1:吉首大学
地址: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被投诉人2: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相关供应商:雷登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新城总部中心25号楼101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人对质疑事项不成立的质疑答复存在疑问。
三、处理决定
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之规定,驳回投诉。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