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化工实验室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及实验室安全设备采购项目包2(湘财采计[2024]001574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长沙青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F1栋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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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1:湖南科技大学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桃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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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人2:凌云招标咨询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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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供应商:长沙硕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89号丽发新城一期17栋1703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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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书内容模糊不清,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2、中标单位不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规格及要求二、技术规格及要求第二包(7、危化品智能试剂柜8、危险化学品智能暂存仓库)的要求,且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书未能明确给出合理解释和公开相关证明材料;3、中标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营业收入信息为虚假信息,且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书未能明确给出合理解释和公开相关证明材料。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3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