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财会监督重点领域之一,针对防范风险、堵塞漏洞、促进管理,政府采购处从“夯实制度基础、强化内控执行、加强内控引领”三个方面,着力加强内控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一、注重立规明矩,夯实制度基础
扎紧制度篱笆,不断夯实政府采购制度基础,规范政府与市场交易活动,维护市场公平公正。
一是
防范政策风险。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清理,抓好政策源头防控。通过反复论证,综合考量,报经省政府同意,停止实施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政策,废止相关文件4 项。二是
及时查漏补缺。紧盯专家管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修订完善《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修订内部操作规程,新增15个章节,对政府采购157个各类风险,提出98条控制措施,全面覆盖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三是
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对我省现行政府采购制度进行全面清查摸底,制定了三年制度完善计划。2024-2025年,预计完成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合同融资管理等重点工作的制度修订,部署推进集中采购,落地框架协议采购等难点工作。二、注重内控执行,提升防控效能
一是
责任落实到人。强化内控执行力度,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续推动内控制度提质增效。根据新的内控规程,调整处室职能职责分工,优化岗位设置,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实现内控措施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做到防控到岗,责任到人。二
是
实现风险可防控。将新规程提出的控制措施嵌入工作流程,同步梳理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的功能缺陷,完善系统设置,优化功能操作,做到过程留痕,责任可追溯。三是
创新监管技术。全力推进政府采购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完善系统预警规则,落实履职评价,搭建信用评价体系,努力破除信息壁垒,促进政府采购监管从“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三、注重内控引领,提升采购能力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是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公开采购信息、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等各环节的责任人。为落实落细《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坚持“谁采购,谁负责”原则,持续推动预算单位建立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
一是
用好评价工具。2022年以来,持续把内控制度建设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把预算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作为对市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和省直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督促各级预算单位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内控事项清单。二是
加强交流分享。为总结我省电子卖场采购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经验,我厅2024年5月在全省范围开展电子卖场优秀内控制度征集活动。经专家团队评选,共19家单位内控制度中29条优秀做法获得好评,同时发现单位内控制度在完善职责权限、强化需求管理、严守采购程序、重视营商环境、明确问题五个方面存在短板,通过对先进内控措施的交流分享,引导采购人规范小额零星采购行为,促进电子卖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