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

湖南政府采购网 2024-12-11 00:00:00

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息查询使用便利度的通知(财办库〔202430号)》要求,我厅对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以下简称省网)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与中国政府采购网数据对接,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加强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共用,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已于2024124日正式上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一次注册、全省通用。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网进行信息登记和维护。省网通过接口获取在国网登记的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信息,无需重复登记和维护,仅办理代理业务的开通和信息发布等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

、逐步取消纸质材料。

注册地在省内的采购代理机构取消纸质资料;注册地在省外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国网异地评标场所栏目完整填写湖南省评标场所信息,在省网完善在湘专业人员相关信息,书面提供专业人员社保、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证明材料和在湘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3

、及时核对更新数据。

采购代理机构在20241231日前认真核对国网登记信息,对省网数据进行确认更新(具体见系统操作手册)。202511日起,采购代理机构需在省网确认更新后方可正常开展相关业务。

附件:系统操作手册

 

 

                             湖南省财政厅

                              2024124

 

 

  • 代理机构系统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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