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湖南省财政厅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随机抽取5个采购项目,调阅项目资料,向相关采购当事人发放调查问卷,重点对制度建设、专业能力、营商环境、政策功能、采购成效以及信息化建设等进行了评价。
四、考核方式
采用书面审查、现场抽查和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2023年受理进场交易政府采购项目2717个,成交金额152.7亿元。其中,代理政府采购项目634个,预算金额52.3亿;完成采购项目590个,成交金额49.8亿元。成交项目中,集中采购项目581个,成交金额49.6亿元;分散采购项目9个,成交金额0.2亿元。集采项目节约资金1.4亿元,剔除图书、教科书折扣率采购项目外,集采节支率为7.2%。
(一)
工作成效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
结合政策调整变化,重新编制整理了政府集中采购招标文件编制《正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
积极落实省政府“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分采购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不同角色出台了《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指南》。三是
加强信息公开,将政府采购制度文件、业务规范、办事指南、联系方式等在中心服务平台公开,并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采购信息。电子化交易持续推进。
一是
完成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六统一”工作。通过数据赋能推动公共资源高效配置、阳光交易,嵌入27项改革创新成果,打造了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能治理的“湖南模式”。二是
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的电子交易。内控制度不断完善。
一是
坚持按标前、标中、标后分段界定岗位职责,采购文件标书三级审核,分级授权、优化流程。二是
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化精细管理要求,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置,相互制衡,加强关键环节控制,定期排查关键岗位风险。(二)主要问题
对照相关规定开展考核,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采购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
一
是
个别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招标文件中相关设置参数被投诉且成立。二
是
集采质效有待提高。政府采购集采项目的两年平均完成时间低于平均水平;两年平均节资率低于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项目平均节资率;2022-2023年未开展批量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管理效能有待进一步优化。三
是
现场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现场管理缺乏正当的应急处理机制,因现场管理规则和系统功能未考虑正当异常情况、内设部门协调机制不畅等因素,导致项目废标或中止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采购效率。服务水平有待
进一步
提升
。
一是
投诉答复不及时,存在未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投诉事项、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
服务有待持续提升。在集中采购工作满意度问卷调查中,采购人满意度为75%,供应商满意度90%。整改
措施
有待
进一步落地
。
在政府采购检查或集中采购工作考核提出的15项整改改进事项中,仍有5项未完全整改到位,平台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六、考核结果
根据《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采购工作考核标准》和检查情况,经综合评定,你中心考核等次为“良好”。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