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至和楼净化系统设施(备)维护与保养项目重新立项(湘财采计﹝2024﹞001241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瑞一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万家丽北路92号星雅美辰小区16栋722室
被投诉人1: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
被投诉人2: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03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审标准与需求无关。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