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教室数字化改造建设项目(湘财采计〔2024〕001481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被投诉人1:湖南中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68号华文森林酒店6楼
被投诉人2: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盘龙路88号
相关供应商1: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429号
相关供应商2:湖南恒海鸿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路264号香樟鑫都2栋11层1101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4、被投诉项目存在中标公告未依法公示、围标串标、错误评审等违法行为。
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无效、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3、4为无效投诉,投诉成立部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被投诉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