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科技大学文物古籍与书画数字信息化实验室建设项目(湘财采计〔2024〕001504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博锐百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通州区北皇木厂街1号院2号楼11层1102
被投诉人1:湖南科技大学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桃园路
被投诉人2: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A6栋天鉴大厦
相关供应商:长沙典藏档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人所投产品品牌不实;2-3、中标人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处理决定
投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