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2024年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三)(湘财采计〔2024〕001626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新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街道双拥路9号长城万富汇大厦4004
被投诉人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被投诉人2: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17号金典商务楼12层
相关供应商:湖南中科科教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219号美寓明城1706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三、处理决定
投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