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工商大学 2025-2028 年校园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湘财采计〔2025〕001740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5〕001740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工商大学 2025-2028 年校园物业服务外包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南昌市天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万埠镇中山街 586 号
被投诉人:湖南工商大学,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569 号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 29 号
相关供应商:佛山市铭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虹岭工业园佛山市康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一首层 15 号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2310.5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已签订合同且已履约。
六、处理决定
相关供应商从业人员合计 360 人、营业收入 5753.87 万元,实际为中型企业,但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为微型企业,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不应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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