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5〕54 号)

湖南政府采购网 2026-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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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1#教学楼和 2#实验楼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包 1)项目(湘财采计〔2025〕001464 号(包 1))”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5〕001464 号(包 1)

二、项目名称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1#教学楼和 2#实验楼中央空调及配套工程(包 1)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6月18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百瑞暖通与楼宇工程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万家丽中路一段 26 号百纳公寓 1 栋 613 房

被投诉人: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湖南中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技园学士路 345 号,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 1 段 208 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 1212 室

相关供应商:广州信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 23 号楼 501、502、503、504 室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396.9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已施工完成。

六、处理决定

相关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造假,营业收入和企业规模信息虚假,多次伪造声明函谋取中标,涉嫌提供虚假材料。投诉事项未在前期质疑中提出,且与质疑答复内容无关,不符合法定投诉条件,为无效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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