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城市学院体育教学中心项目 — 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工程项目(湘财采计〔2025〕000570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5〕000570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城市学院体育教学中心项目 — 中央空调采购安装工程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3月27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天地人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滨江南路 198 号湘江公馆 2、3 栋 5 层(3 栋 528 号)
被投诉人:湖南城市学院,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迎宾东路 518 号,益阳市赫山区商业步行街 B10 栋 212 室
相关供应商:湖南佳通工程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 54 号第满庭芳三期幢 7 层 711 房、707 房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389.91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已签订合同且已履约。
六、处理决定
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虚假材料,其投标主要货物制造商为大型企业,且自身资产、营业收入不满足小微企业标准,不应享受 10% 价格扣除优惠,中标资格应无效。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但项目合同已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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