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5 年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四)项目(湘财采计〔2025〕002041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5〕002041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5 年第一批实验室建设项目(四)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7月17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深圳市天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9 区洪浪北二路 30 号信义领御研发中心 1 栋 2313
被投诉人: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 1015 号、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 68 号 CTA 财富中心 1210 房
相关供应商:湖南典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 186 号湖南大学科技园工程孵化大楼东区第 2 层 228-230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158.18 万元(包 3 预算 34.62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已签订合同且已履约。
六、处理决定
1、相关供应商所投 6 款软件存在多项参数负偏离,且报价远低于历史项目,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及恶意低价竞标。2、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内容敷衍、回避核心证据,未要求现场演示验证,程序失当。3、采购人未履行监督管理和最终审查职责,未采取必要调查措施,导致质疑处理结果显失公正。投诉事项 1、2、3 均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采购人应加强项目履约验收管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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