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装备与智能控制技术实训中心建设项目(湘财采计〔2025〕000295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5〕000295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装备与智能控制技术实训中心建设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4月01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新能源装备与智能控制技术实训中心建设
投诉人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 9-1 号(1-7-2)
被投诉人:湖南定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被投诉人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 335 号(南方航空工贸园)办公楼 6 楼,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大道 18 号
相关供应商:湖南华恒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东二环一段 1061-1 锦泰东环公寓 425 房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462.4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未签订合同。
六、处理决定
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双馈式风电机组缩比控制综合实训单元、光伏规划设计平台等)不满足招标文件 27 项技术参数要求,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业绩,代理机构未就质疑作出实质性答复。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采购人应加强项目验收和履约管理,确保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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