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洗涤租赁服务项目(湘财采计〔2025〕000813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5〕000813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洗涤租赁服务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汇清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湖南怀化工业园时代路(怀化市朗晟洗涤产业园有限公司内 2 栋 1 楼厂房)
被投诉人: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怀化市锦溪南路 144 号,怀化市迎丰中路丰和园小区 5 栋 505B
相关供应商:湖南省小白豚洗涤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邵阳市双清区滨江街道办洋溪桥社区十四组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960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已签订合同。
六、处理决定
1、评审委员会未澄清 3 家供应商 “未填写完整”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仅投诉人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构成程序违法。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被公示却未获价格扣除,公示与评审结论冲突,程序违法。3、采购人以超期为由不予受理质疑事项 1-5,该 5 项实质为 “采购过程” 质疑,答复违法。4、质疑事项 6 答复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评分逻辑混乱。5、排他性条款滥用,投诉人技术及商务部分得分遭系统性压制。投诉事项 1、2、3 不成立,投诉事项 4、5 不予受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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