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湘潭大学物理学院天象系统设备采购(包 1)项目(湘财采计〔2025〕003317 号(包 1))”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5〕003317 号(包 1)
二、项目名称
湘潭大学物理学院天象系统设备采购(包 1)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合肥博见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 5089 号中心楼 6 层
被投诉人:湖南格瑞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大学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 439 号浏阳河畔 1 栋 5 楼 520 室,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羊牯塘 27 号
相关供应商:上海达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 1028 号 201 室、202 室、203 室、204 室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200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暂未签订合同。
六、处理决定
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委托代理编号填写为 ZFCG-2025-1358,与正确编号 2942-20250929-294 不一致,错误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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