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省县域医共体(脱贫地区县级医院)CT 设备更新项目(湘财采计〔2025〕000753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5〕000753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省县域医共体(脱贫地区县级医院)CT 设备更新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湘雅路 30 号,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 319 号绿地中心 T3 栋
相关供应商:湖南新达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联路 339 号友谊咨询大厦 1401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联路 339 号友谊咨询大厦 1401
六、处理决定
相关供应商所投东软 NeuViz Glory 型号 CT 设备机架孔径为 72cm,不满足招标文件≥78cm 要求,属虚假响应。该型号设备螺距范围为 0.13-1.5,不满足招标文件≥0.13-2.00 要求,属虚假响应。因招标文件中 “机架孔径”“螺距范围” 的表述与国家相关文件及产品注册技术要求不一致,含义不明,无法判定是否存在虚假响应,且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和重大缺陷,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项目应予废标。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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