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省县域医共体(脱贫地区县级医院)CT 设备更新项目(湘财采计〔2025〕000753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5〕000753 号
二、项目名称
湖南省县域医共体(脱贫地区县级医院)CT 设备更新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长沙煜辉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时代阳光大道 216 号全洲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栋四楼
被投诉人: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湘雅路 30 号,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芙蓉中路一段 319 号绿地中心 T3 栋
相关供应商:湖南新达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联路 339 号友谊咨询大厦 1401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20636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
六、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相关供应商所投 CT 设备机架孔径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过高,涉嫌虚假响应。投诉事项2:相关供应商投标单价 350 万元 / 台,显著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涉嫌低于成本价竞争,评标委员会未要求其说明报价合理性。投诉事项 2 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 1 因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和重大缺陷,无法判定是否存在虚假响应,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项目应予废标。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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