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三阶段 - 子项 5)包 2项目(湘财采计〔2025〕002767 号(包 2))”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5〕002767 号(包 2)
二、项目名称
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三阶段 - 子项 5)包 2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湖南星通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东路 236 号科研楼 3 楼
被投诉人: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马王堆南路 80 号,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 267 号晚报大厦 1901 室
相关供应商:湖北新东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湖北随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编钟大道 15 号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880.6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未签订合同。
六、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五家供应商投标文件上传 IP 地址一致(59.231.10.115),涉嫌串通投标。2、投诉人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但投标报价未享受价格评审优惠。3、相关供应商所投装备运输车最高速度为 89km/h,不满足招标文件≥100km/h 要求,未被合理扣分。4、相关供应商所投装备运输车质保期承诺函由子公司出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相关供应商所投防火头盔未明确标注碳纤维材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决定:投诉事项 1、2、3、5 不成立;投诉事项 4 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规定,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应从剩余合格候选人中按顺序另行确定供应商。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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