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2024 年部门预算办公用品采购重新立项项目(湘财采计〔2024〕004624 号)”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4〕004624 号
二、项目名称
2024 年部门预算办公用品采购重新立项
三、采购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长沙永顺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东路 58 号新三诚大厦 1409 房
被投诉人: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 61 号,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88 号天健壹平方英里 H 栋 25 楼
相关供应商:湖南仁鸣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联路 669 号高岭国际商贸城一期 2 号交易中心 11699 号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投诉人因不满意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未签订合同。
六、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所投彩色硒鼓仅列示黑色型号及价格,未提供青色、品红、黄色三色报价,属于负偏离,应中标无效。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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