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厅对“2025 年农机试验鉴定仪器设备采购(包 2)项目(湘财采计〔2025〕002600 号(包 2))”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湘财采计〔2025〕002600 号(包 2)
二、项目名称
2025 年农机试验鉴定仪器设备采购(包 2)
三、采购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四、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烟台海晨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通海路北首
被投诉人:湖南省招标投标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农机事务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 199 号招标大厦,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166 号
相关供应商:湖南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供应商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龙路 209 号金荣誉峰翡翠花园 H 栋 331
当事人:无
当事人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代理该项目,采购预算 129.43 万元。投诉人因不满意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依法受理并审理终结,项目未签订合同。
六、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相关供应商所投 “百旺” 品牌中药碾子及仪器箱未注册商标,且超出其经营范围,属于虚假产品信息。相关供应商仅存在 2 次类似业绩,其余业绩证明为虚假。相关供应商所投拖拉机综合测试仪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核心传感器无法达到精度标准。处理决定:投诉事项 1-3 均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湖南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无
联系地址:无
九、处理日期
2026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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